最近,辽宁大学化学学院将研究生参与扫雪活动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相联系的做法,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这一做法背后,确实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学校让学生扫雪的情况

学生透露,细则公布后不久,就出现了下雪结冰的现象。11月26日中午12点50分,已有学生去铲冰回来。学校没有雇佣清理人员,所有清理工作都由学生完成,即便是在冰雪覆盖、容易滑倒的恶劣天气下。辽宁地处北方,冬季寒冷,冰雪天气频繁,但辽宁大学化学院似乎并未聘请专业铲雪师傅或出动铲雪车,而是让学生承担这一任务。在校园常见的除雪工作中,这样的做法似乎忽视了学生的权益,仅依靠学生完成这项繁重且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那么,学校为何不采取更有效的除雪方法,而只是依赖学生的人力?

学生的担忧与心声

学生们担忧情绪明显,既要冒严寒扫雪铲冰,还可能因扫雪次数不足而丧失奖学金评选资格。担心路面湿滑摔倒受伤,并非所有学生都具备相同的体力和适应冰雪天气的能力。研究生视学业奖学金为重要肯定,但可能因扫雪次数不足而失去资格,这让他们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境下,学生如同面对强权的“弱势群体”,心中有苦无处诉说。将繁重的扫雪任务与奖学金挂钩,真的合理吗?

辽宁大学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新规:扫雪缺席超30%取消资格  第1张

学院的态度

辽宁大学化学院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这份文件无需解释,他们直接承认是出自他们学院之手。这种强硬的做法让人不禁对他们的考虑产生疑问。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机构,学院如此坚定地推行将扫雪工作与奖学金评定挂钩的规则,是否曾从学生的立场出发进行过思考?在制定规定时,学院没有进行任何说明,这难道不是对学生的不尊重吗?学院是否也考虑到了可能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学生的反感情绪或是安全事故等等。

律师观点的合理性

律师指出,依据现有法规,并无具体条款禁止这种挂钩做法。不过,化学院的详细规定与学校通用的评定规则存在差异。这一立场很清晰,它从法律角度对这种做法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将义务劳动与奖学金结合,在培养社会责任感方面是有道理的,这在道德教育层面得到了认可。但这一合理性也必须考虑到与学校评定规则的不符。因此,这里出现了一种困境,学院的行为看似出于教育考虑,却未遵循学校奖学金管理的整体框架。那么,我们该如何平衡其中的利弊?

安全责任问题

律师强调,若学生在铲雪时因学校疏忽而受伤,学校需承担责任。在天气寒冷、路面湿滑的条件下,学校未雇佣人员协助铲雪,若学生在铲雪过程中不慎跌倒,学校将面临责任风险。例如,学生跌倒导致骨折,需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学校能否承担得起这笔费用?此外,在未使用雇工和机械辅助的铲雪方式中,学校未能采取任何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这难道不是一项重大的安全隐患吗?

奖学金评审核心要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主要用途是表彰学生在学业和科研方面的优秀表现。在评选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学业、科研和学术等方面的表现。学生的身体状况各异,若仅凭清扫积雪的表现来评定奖学金资格,显然忽视了这些关键因素,也未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这就像因为成绩不佳而剥夺优秀学生的奖励资格,显得非常荒谬。那么,如何才能在要求学生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不影响对他们学术成就的公正评价?

此事引发了不少讨论,你觉得辽宁大学化学院的这一做法是否得当?期待大家积极留言点赞,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