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庄煤矿的所有权问题变得复杂,涉及闫狗旦和村民的争执。事情的是非曲直难以辨明,一方坚称自己拥有煤矿的转让权,而另一方则对协议的有效性提出疑问。这种矛盾的情形引人深思。
后庄煤矿的转让背景
后庄煤矿原本属于村里共有。自2000年起,由闫狗旦承租。提及2003年的《开业申请》,可见两个村的投资状况,反映了煤矿早期与村里的投资关联。到了2005年,转让之事发生。然而,这一转让从一开始就争议不断,因为并未依照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在后庄,此类转让与众多村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他们的意见并未得到重视。
2000年,后庄煤矿开始租赁,村民们可能未曾料到会引发如此繁杂的所有权纠葛。那时,煤矿租赁运营一切正常。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村里管理层的变动和人员更迭,这些因素都为日后煤矿的所有权争议埋下了隐患。以2005年的转让为例,还有2009年闫狗旦父子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进行的正式转让等事件,整个转让过程既复杂又充满疑问。
协议的有效性争议
2005年,村支书高贵明签署了转让协议,但村民觉得因为没有召开代表会,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到了2011年,村委会还出具了未曾与闫狗旦签订转让协议的证明。通过这些事实,我们可以看出村民们对这次转让持反对态度。村委会的证明实际上就是民意强烈表达的体现。
不仅如此,通过工商部门撤销闫狗旦父子提交的“改制登记”,我们也能察觉到一些问题。这表明煤矿可能还是村集体的财产。再看2007年6月闫狗旦与庄上村委会签订的《净资产转让协议》,这也引起了人们的怀疑。在缺乏明确有效的协议的情况下,闫狗旦声称煤矿已经转给了他,这样的说法很难让人相信。
当事人的说辞
闫狗旦声称,在将煤矿转让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之前,该矿就已经“转”到了他手中。他强调自己并未偷窃或抢夺。此外,他还提到2014年曾向村里支付了200万元,并解释这笔钱是为了补偿在承包期间未能按协议提供煤炭和电力,而不是转让费用。闫狗旦似乎在努力为自己拥有煤矿寻找合理的依据。
村里有高树峰等人,他们的观点与别人不同。他们认为闫狗旦的说法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因此予以否定。2015年,高树义等人首次得知《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内容,这件事也揭示了煤矿转让过程中村里有关人员信息不透明的状况,而闫狗旦似乎在其中起了主导作用。
村民的抗争
2000年,闫狗旦被免去村委会主任之职。此后,那些反对煤矿租赁的村民与闫狗旦一方屡次发生争执。由此可以看出,村民们对煤矿问题并非采取默认态度,而是积极地进行抗争。他们坚决不认同任何不合理的转让或租赁协议。
2024年7月初,高树义向临县政府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他要求公开后庄煤矿的权利人登记和采矿许可证等资料。此举是村民为证实煤矿归属村集体所进行的积极努力。他们正通过自己的方式,不懈地争取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的情况
2024年11月14日,高树峰等人抵达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就煤矿整合过程中未与村委会协商即签署协议一事进行咨询。此事反映出村民渴望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说明,并期望相关部门对此乱象展开调查。
若相关部门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后庄煤矿的所有权历史进行彻底调查,或许能拨开这层迷雾。这不仅关乎后庄村村民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该地区煤炭资源的未来管理等多个方面。
煤矿的最终转让及其背后利益
2009年9月,闫狗旦和小明父子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签署了《煤矿兼并重组合作协议书》。闫狗旦将后庄煤矿转让,成交金额达11619.04万元。面对这笔巨额利益,煤矿所有权的争议显得尤为突出。若煤矿原本属于村集体资产却被个人转让并获利,这对村民来说极不公平。这里涉及的利益冲突和权益归属问题亟需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
在这起关于后庄煤矿所有权的复杂纠纷中,众人对事态的最终走向充满好奇。我们期待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并分享各自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