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证人王某的证词出现了显著变化。一审时,他提到邢志强开了三枪。然而,在庭审时,他却表示自己既没听到枪响,也没看到有人开枪。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令人震惊,也让整个案件变得更加复杂难解。
案件的发生背景
1995年6月6日傍晚,四子王旗东梁水库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那天,邢志强是公安局办公室的话务员。他在水库边用小口径枪玩射击,无意中撞到了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名叫孟永清。邢志强觉得那摩托车可能是孟永清偷的,于是决定上前阻止。这一举动,成了整个事件的起点。当时的邢志强或许怎么也想不到,接下来的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随后,他骑上摩托车追赶孟永清,这一追,引出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事件。
案件发生在特定地点,东梁水库周边区域宽广,这为追逐等场景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证人一审证言
一审判决书中提到,证人王某说孟永清手持刀具突然朝他们冲去,随后骑车逃跑,而王某则带着邢志强继续追赶。在此过程中,邢志强向孟永清开了三枪。这一证言在一审中极为关键,直接揭示了邢志强的开枪行为。根据现场描述,王某作为同在现场的人,他的证词颇具分量,该证言也成为了判定邢志强与孟永清事件关联的重要证据。
证人重审出庭证言
11月27日重审时,情况发生了大转变。王某声称自己并未听见枪响,也未目睹邢志强开火。这种截然相反的说法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震惊。根据王某的重审陈述,一审中的许多重要判断似乎失去了支撑。他的这一转变无疑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巨大冲击,使得原本就不太明朗的案件事实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至于他为何改变证言,这其中是否有特殊原因或压力,这也是公众非常困惑的地方。
被告人的相关供述
邢志强的自述成为案件的关键。他提到,未能在大坝上截住孟永清,反遭其刺伤。当他恢复意识,发现孟永清的摩托车倒在田地里,孟永清弃车逃离。至于那颗走火的子弹是否击中孟永清,他本人也感到不确定。这种说法与王某在一审时的证词存在较大出入。邢志强作为被告人,其陈述自然备受关注。然而,与王某的证词相较,很难立即判断谁的话更为真实。
公诉方的观点
公诉方觉得王某的新说法不足以否定一审的判断。他们觉得孟永清骑摩托车撞击持枪人员的行为很不寻常。同时,他们参考了四子王旗公安局当年的调查记录和重启调查后村民的陈述。因此,公诉方倾向于继续相信王某之前提到的证词,即邢志强在追赶孟永清时开枪击中了对方。这一说法对案件进展有重要影响,公诉方的这一看法是基于多种证据材料综合分析的结果。
孟永清伤亡相关情况
孟永清的腰部和背部中了枪,子弹最终停留在腹部,被人成功取出。受伤后,他先躲进了牲口圈,接着又藏身于服装厂的小巷。他的家人发现他失血过多,身体十分虚弱。孟永清的家属请来的专家表示,他们认为枪击事件与孟永清的去世在法律上有直接的关联。这个观点在案件审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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