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常感痛心的是,医疗检查结果无法互相认可。当他们需要在多家医院间来回就医时,不得不重复检查,这不仅加重了经济负担,也耗费了他们的精力和时间。这一问题亟需解决,幸运的是,国家正在努力推进检查结果互认的进程。
患者的苦恼
患者在从一家小医院转至大型医院治疗时,常常遇到需要重新进行各项检查的困扰。这样一来,患者不仅需要支付更多费用,还需重新规划时间进行检测。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为例,即便患者在不同的三甲医院间转诊,也可能需要额外支出数千元用于检查。同时,这也对患者的体力和精神造成了巨大消耗。这种状况让患者倍感痛苦,加重了就医的负担。许多病人在为自己或家人求医时,都曾遭遇过此类问题。
检查结果不被承认会导致就医时间拉长。患者在小医院已经完成了检查,但到大医院还需重新排队,之前的病情治疗可能会因此延误,病情有可能变得更加严重。
政策的推动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关于医疗互认的话题并非首次被提起,早在2006年2月,原卫生部办公厅就已经讨论过。自2021年7月起,相关政策实施速度加快。最新政策规定,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应实现所有项目的互认,而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的互认项目数量需超过200项。这些政策的实施显示出国家对提升医疗效率及改善患者体验的重视,并积极应对这一挑战。
不同地区对政策的反应各有差异,部分城市已在先前政策的推动下逐步实施检验结果互认。这一举措让当地患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便利,减少了复查的频次和开支。
现实执行难点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状况各异,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及医疗服务水平存在差异。以发达地区的医院与偏远山区的基层医院为例,两者在医疗设备和人员技术方面可能存在显著差别。在现实操作中,若不顾实际情况,随意安排大型医院对接基层医院,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病情多变,特别是儿童和重症患者,他们的状况变化快,这对检查结果有很大影响。之前的检查结果可能很快就不符合现在的病情。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相互认可检查结果,反而可能引发误诊等严重问题。
医生的决策
检查结果的互相认可犹如一把双刃剑。临床医生做出的判断至关重要。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的专家们指出,是否认可检查结果,应由临床医生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评估。毕竟,医生对病人的当前状况和疾病进展最为熟悉。
患者状况各异,治疗方式也应随之调整。有些病人在别家医院已做过检查,但若病情出现新变化或需实施重大治疗,医生便需重新进行检查,以确保对病情有准确把握,从而制定出适宜的治疗方案。
特殊情况处理
焦雅辉对《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出六种情况下可以不进行互认。比如,当病情有变,检查结果与症状和诊断不一致时,进行再次检查很有必要。在急诊急救中,抢救生命是首要任务,之前的检查可能不足以应对当前情况,因此需尽快进行新的检查。
这些特殊规定是在确保患者安全与治疗效果的基础上制定的。同时,这也是在推动医疗结果互认过程中,确保医疗水平及患者生命安全的不可或缺的举措。
患者的态度
王吉善强调,患者应当遵循疾病治疗的科学规律。虽然认可检查结果是个积极的趋势,但患者不能对每项结果都抱有期待。患者的健康安全最为关键,必须听取医生的专业意见。当医生觉得有必要复查以利于病情治疗时,患者应予以充分配合。
在此,我想向各位读者提出一个疑问:假如您或您的家人面临检查结果不被其他机构认可的情况,您对医生要求重新检查的做法有何看法?期待大家的踊跃参与评论,同时也很乐意看到大家为这篇文章点赞和转发。